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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托育办理要求?

80 2024-03-20 14:25 admin

双流托育的办理要求如下:

(一)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双流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双流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二)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只提供《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

3.申请人与双流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如下任何一种证明。

(1)在双流区办理满1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2)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满1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3)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1年的证明。

(4)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1年的租房证明。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申请其他年级入学须提交子女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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