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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天津市办理集体户口?

289 2024-03-26 17:35 admin

方法如下

一、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

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

3.《承诺授权书》。

二、迁往新学校集体户

流程

本市院校集体户毕业生,继续在本市跨院校进修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的,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向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2.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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