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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门损坏,家中被盗,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根据什么法条?

102 2023-12-09 07:22 admin

一、单元门损坏,家中被盗,物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根据什么法条?

物业小哥不请自来。分情况的哟,如果单元门是属于完好的、原配置无损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门损坏了,且在能紧急维修处理的不进行处理,或者是维修期间没有警示标志的,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

二、长期不住的房子被盗物业应该负责吗?

业主被盗时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业主被盗时,应当首先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财产保管服务,在发生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财产保管服务,则要根据物业公司对安保义务的履行情况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此时,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判断要适用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

物业公司如果未尽到安保义务,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尽到安保义务,且其失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物业公司应当依据过错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电梯事故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业委会无责,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承担责任电梯维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承担监理和管理责任

四、供电局高压故障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吗?

供电局高压故障,这和物业有什么关系啊?

物业当然不用承担责任了。因为供电局的线路的电压的高低,物业又不能控制。由于供电局的线路的电压太高,导致家里电器的烧坏,可以找供电局赔偿的。那除非是物业私自改装小区的电线加装的变压器。那可以找物业赔偿。

五、淘宝被盗号了,谁承担责任?

自己和运营商都有责任,这个主要看法律法规看看哪个责任大些

六、公司财务被盗,现金丢失近万元,出纳应该承担责任吗?

  按照出纳员的工作制度,必须每天原账,以保证账实相符。  既然是被上级部门查账而发现的现金差款,这就可以说明本人对于差款问题是早就知道而不报告的。  在本问题中,可以隐约看出这部分差款是被出纳员自己挪用了,对于这种情况,常规的处理方法有:  

1,由出纳员补齐差款额,调整工作岗位不做其它追究。  

2,出纳员没有能力补齐差款的,大多数单位都会选择以挪用公款或是贪污公款为由报警处理。  

3,对于挪用公款或是贪污公款的出纳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被所在单位悄无声息地劝退。

七、物业关于停车被盗温馨提示?

作为物业公司会在停车的车棚上装个嗽叭反复播放请大家停好车拨掉钥匙,防止小偷偷东西希望大家保管好个人车辆一般这个嗽叭声音会反复播放提醒各位业主,也会在车棚进出囗贴上温馨提示,希望业主有防火防盗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车辆,来维护好小区秩序。

八、业主花盆被盗物业怎样处理?

如果业主家种的名贵花木被盗窃了,那么业主先向物业反映这个情况,由物业通过调取监控找出偷窃者,如果物业很久没信息,可以通过报警,让警察上门帮你解决,一般先备个案,等抓到了小偷,再尽量找到失窃物品,如果东西已不知去向那可以相应金额赔偿。

九、小区被盗物业赔偿标准?

小区财物被盗,物业保安一般不 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因没有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的义务,导致小区财物被盗,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家中被盗物业怎么赔偿?

业主家被盗,遭受的财产损失系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物业并非直接侵权人,物业应当尽到安全防范义务仅以一般性的安全防范为限。

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则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对于物业公司所承担的服务义务和内容的约定。

按照物业服务行业的一般经验,通常的物业服务合同中都会约定物业企业承担如“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一类的义务,有些会明确这些义务的内容包括哪些需要具体实施的行为。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如果未能尽到该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物业对外来人员进出的管理上有疏漏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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