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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设施包括护栏吗?

点击:62 时间:2023-09-22 21:03 编辑:admin

一、小区公共设施包括护栏吗?

小区公共设施中当然也有护栏的,护栏要么是个人的,要么是属于物业,要么就是国家公共设施了。

二、小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吗?

答:是属于公共设施。

小区电梯和其它诸如供电、供水、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一样,都属于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其日常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由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负责。

由于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故其平时保养可由物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三、小区公共设施离窗户的距离?

小区的公共设施离住户的阳台窗户合法的间隔距离是1-2米之间,根据国家强制规范规定,阳台护栏立柱间净距离不得大于110毫米,总高度不得小于1100毫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护栏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

四、小区小孩破坏公共设施温馨提示?

每个小区难免有些小孩会做出些破坏公共设施的事情,作为物业可以先印份告全体业主的提示,希望广大业主能够都爱护小区公共设施,特别提醒有小孩的业主,要和小孩多讲讲爱护公共设施的好处。

物业公司也好在公共设施附近贴上些温馨提示让大家爱护公物。

五、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处罚规定?

如果轻微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尚不构成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的可采取警告,批评教育。如故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并造成设施损坏的可以由当地派出所对破坏者治安处罚,造成严重损坏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治安处罚并追究民事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住宅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

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等设施。比如: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公共设施的归属,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根据《物权法》草案中的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七、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由谁来维修?

小区公共设施被损坏谁来修?公共设施被损坏找不到责任人时,损失谁来赔?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害不在公共维修基金的范围之内,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设施被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时,一般情况下按受益人原则分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内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住宅楼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一栋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

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八、国家城区公共设施红线离小区几米?

红线外通常是1000米范围内。

红线内比较常见的有垃圾房 、公厕、 化粪池 、水泵房、 设备间 ,还有一些特殊的户型 。比如有横梁、 腰线层影响采光等都会进行明确标注。

红线外有市政道路 、 工厂 、学校、 公墓 、殡仪馆、 寺庙、 变电站 、通信基站 、加油站等。

这些不利因素会极大影响居住体验, 比如气味噪音、 光源 、宗教 、禁忌 、辐射等等 ,红线内的不利因素多为社区、 公共设施。

九、小区停车场算不算公共设施?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对应小区公共车位占建筑面积的比例,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数字规定,只规定了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

十、破坏小区门禁公共设施的处罚规定?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 (二)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 (五)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六)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七)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破坏小区门禁公共设施符合上述第(五)项的规定。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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